知識百科

「設計部」陽台外推的法令問題


依建築法規定,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、縣(市)(局)主管機關的審查許可並發給建築執照,不得擅自建造、使用或拆除。

因為大部份陽台採用懸臂式的結構設計,如果擅自拆除連接陽台的外牆,日久容易導致陽台根部裂開,甚至造成陽台坍塌的意外災害,因為陽台樓板、圈樑與外牆為一個整體,外牆下壓陽台樓板,具有槓桿的平衡作用,而且火災發生時,陽台可提供短暫的避難空間,也可以有效阻擋火勢蔓延,並增加逃生機會。

凡自中華民國95年1月1日以後,新領得建造執照,只要在陽台加窗或外推,即以違建查報拆除,但不溯及既往。

以上內容希望大家日後能了解,遵守建築結構安全的重要性!